印顺法师谈佛教的财富观(三)
三、如法求财 不以非法
什么是如法(依法、合法),什么是非法呢?一般人以为从辛劳职业得来的财物,便是合法的,其实未必尽然。从非法职业得来的财富,是种下苦因的,这又有两类:
1、非国法所许:如从事的职业,没有违犯国家——或是居留地国家禁令的,便是正业。如国法所不许的——或不许民营的,不许外侨经营的,不许种植(如鸦片)或出卖的,就不可以作。国家的法令,不论国民或侨民,都应该遵守。虽然国家的法令,未必都是对的。如不同意国家的法令,认为不合理,也得依正当的办法来求补救,求改变,切不可阳奉阴违,触犯禁令。
2、非佛法所许:有些职业,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,但依据佛法,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,这就是以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等,解决生活的职业。如屠宰、渔猎,或被雇负责^***,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,便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。又如专门偷盗——小偷、土匪;或开设淫窟,出卖淫画、春药为生的;或东欺西骗,以说谎为职业的;或酿酒,开设酒馆等,便是与盗、淫、妄、酒有关的职业。这些,凡是良好的佛弟子,是要避免的。这一点,不论在家或出家众,都要互相劝勉,不但自己不作,还得劝教内善信,共同避免触犯。我们中国佛教徒,对职业问题,每不够注意。有的是不知道,有的明知道自己的职业是不合佛法的,但或为了是祖先的遗业,或为了生计改变的不容易,还是做下去。其实有真切的信仰,真实的信解善恶因果,就应该拿出勇气来改革,不惜牺牲,忍受痛苦来改革!信佛就应依法而行,希望作佛弟子的,应特别重视这点。
有的,虽从事正常的职业,但在职业上,或与朋友往来上,非法得财。广义的说,这都等于是窃取的。因为非自己所应分得的,而现在取得了;是应该付给人的,而现在却逃避了。这种财物,不应有而有,一切属于非法。其中有是一般性的,也就是任何人都可能违犯的。问题很复杂,例子也多,现在略举经典上常说的几点。